Description
1、淨零排放:英國稅收政策使綠能目標偏離;歐盟執委會發表《淨零工業法案》之提案。
2、碳權申請:淘汰燃煤電廠方法學和公正過渡;減少穀物排放。
3、巴黎協定/國際規範:歐盟碳邊境關稅將可能會減緩綠氫的吸收;丹麥在COP28舉行前召開部長級會議。
4、台灣:碳費怎麼收?環保署:企業自主減量將給予優惠;溫管會基金規模 2025衝百億。
5、歐盟:歐盟提出關鍵原料採購戰略;歐盟推行淨零產業案。
6、英國:英國政府進行UK ETS第一階評估;英國承諾投入200億英鎊於碳捕集與封存。
7、西部氣候倡議 (WCI):華盛頓州需具備彈性與WCI進行連結;加州與美國之燃料標準須調整電力額度。
8、區域溫室氣體計畫 (RGGI):紐參議院預算禁止總量管制與投資計畫;RGGI表示至2040年配額總量將清零。
9、東北亞:日本為水稻種植新增了J-credit制度;韓國政府因收回再生能源承諾遭起訴。
10、東南亞:菲律賓和越南即將開始進口液化天然氣;菲律賓氣候變遷委員會呼籲重啟「自行車法」。
11、中國:清潔能源使用抑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長;中國海南地方抵消計畫使用海洋匯碳額度。
12、澳洲科學機構推出2,000萬CDR企劃;澳洲科技公司提出新土壤方法學。
13、未來活動:
4月27~28日「T7日本峰會」
4月28日「2023台達氣候沙龍-生物多樣性公約」。